省安全监管局在海西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22.06.2018  02:16

 

为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快全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步伐,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6月5日至14日,省安全监管局在海西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为确保能查出隐患、看出问题、找出症结,根据海西地区非煤矿山基数大、距离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检查组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优化检查路线,邀请非煤矿山专家参与,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提问、对标细查等多种方式,从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设计符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汛期安全措施等重点内容,对大柴旦、格尔木、都兰、德令哈等地区共11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共调阅资料1000余份、安全设施设备200余台(处)、入井检查30余人次,查出一般隐患128项,重大事故隐患2项,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各1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 一是 要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是 认真做好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防控体系,有效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是 加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落后设备工艺淘汰力度,强化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开采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查出的事故隐患。 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汛期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物资配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五是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意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