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在西宁市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7.07.2018  01:40

为认真贯彻落实“7.18”全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7.20”应急管理部防汛抢险救灾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近期,省安全监管局深入西宁市湟中县,现场检查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湟中县上新庄镇上峡门石灰岩矿、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等4家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检查组重点对企业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应急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制度及露天矿山台阶开采、边坡治理,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干滩长度、调洪库容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 一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夯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细化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岗位,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细化预案措施,完善保障机制。 二是持续风险隐患排查。 通过“回头看”检查、全面风险评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查暗访等手段,着力加强非煤矿山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紧盯重点隐患区域,及时整治,加强防范,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 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广泛开展矿山防灾减灾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防汛安全和应急抢险知识的培训教育,普及矿山汛期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