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对海北州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0.07.2018  11:30

7月12日至13日,省安全监管局对海北州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实地抽查了海晏县、祁连县部分企业,重点对临近山体、河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进行督促。

针对检查中一些企业存在的安全意识不足、防汛观念淡薄以及人员应急培训不到位、应急管理措施不全面、应急物资装备不齐全、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督查组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查组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

督查组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政企联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汛期安全。各企业要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水、防潮措施,强化易制爆危化品安全管理,相关销售企业要落实实名登记措施。临近山体、河道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周边山体及边坡的安全巡查,一旦发现有滑坡、泥石流等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