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对西宁市建材行业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

14.08.2018  19:53

为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事故发生。8月7日至8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西宁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生产车间、班组一线和员工中间,详细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现场发现隐患问题24条,下达执法文书2份,要求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市、县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二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县级安监部门要加大工作部署和指导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文件报送、请示报告等载体和方式,及时将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要求转发到企业,并跟踪指导相关工作落实,坚决消除“中梗阻”现象。

三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控制体系,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将检查通报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畴,制定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加大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要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市、县安监部门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密切掌握辖区雨情气象动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及时响应。督导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特点,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做好应对冰雹、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遇有情况及时应对,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