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赴省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开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08.05.2018  22:18

为认真贯彻《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立法规划、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及全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要求,加快《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进程,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马玉英带队与政策法规与科技规划处人员组成调研组赴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省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分别与各单位进行座谈,各单位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履行管行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情况、职业卫生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情况、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法定责任情况、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体系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交流,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对《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立法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通过调研,为制定好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又结合青海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确保《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超前实用、务实管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