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联系指导组莅临青海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03.01.2018  07:50

 

12月25日至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指导组黄进副司长一行4人莅临我省开展联系指导工作,先后深入西宁市、海西州等重点地区具体开展联系指导工作。

 

联系指导组深入亚洲硅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格尔木炼油厂、青海俊民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调研指导工作,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进现场、谈心对话等方式,针对企业专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执行与现场管理相互脱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效果不佳,安全管理“穿透力”不强等问题,深入进行沟通交流、指导和督促。同时,对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现场作业、特殊作业、承包商、变更管理、安全仪表系统投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从加大人才培养、规范现场管理、提升本质安全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导。

 

黄进副司长在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专题培训班上与全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心,并与全省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联系指导组对我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青海省能够抓住关键,多管齐下,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源头防范、注重长效,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三项行动”,通过统筹推进、全域覆盖,在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希望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采取多项措施、补齐安全短板,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