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全面提升全省交通建设管理水平

06.07.2016  02:34

        2016年上半年,省交通质监局紧扣“四个交通”发展主线,围绕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目标任务及质量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 以促进参建各方责任落实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通过动态评价和“双标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建各方责任意识有很大的提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可控。
      上半年,省交通质监局共完成23个国省道干线公路(4618km)项目的综合及专项督查,对花久公路沥青原材料及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查,配合省厅对牙同、大循隆、川大、民小、扎碾等重点项目进行了质量安全以及公路建设市场综合抽查。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项目标准化施工落实较好,大部分项目在规范化建设、现场管理、原材料的管控、设备投入、施工工艺及实体质量控制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有了较明显提升,部分项目实体指标合格率明显提高。但在施工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履约差,尤其是交通、房建等附属工程,人员变更多,到位率低,建设单位对人员变更批复滞后、违约处罚不到位;二是工地试验室管理薄弱,尤其是监理试验室,试验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充分指导施工;三是各类混合料拌合站管理不严,配比执行不严格,设计配合比与生产配合比脱节,混合料波动较大。四是“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走过场,现场安全隐患仍然较多;五是对督查提出的问题不挖掘深层次的原因,就表象整改的情况普遍;六是建设单位对技术服务单位管理不到位,技术服务工作不能有效指导施工,部分技术服务单位工作不作为。为此,省交通质监局对现场管理到位、施工较规范的6家施工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对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19家施工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对监管不到位、资料虚假的6家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对试验数据不真实、试验工作严重滞后的1家中心试验室进行了通报批评。参建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项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省厅及质监局将进一步强化“回头看”工作,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加大信用考核力度,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根治,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