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安全隐患 “私房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22.11.2015  12:21

   近年来,开在住宅楼或写字楼中的“私房菜”成为一种新兴的餐饮服务经营模式。然而,这些“家庭式餐馆”无证经营,缺乏监管,食品安全问题难以保障,消费维权难等问题又让食客们吃得有点不放心。为了增强“家庭式餐馆”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用餐者的饮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家庭式餐馆(私房菜)进行规范管理的意见》,将“私房菜”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意见》规定,将重点对“家庭式餐馆”地址不详,未取得相关证照,无照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配备,油烟污染;扰民,扰乱社会治安等;非法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动植物;清真“家庭式餐馆”未办理和悬挂“清真”标识牌;餐厨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家庭式餐馆”的监督检查,及时规范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查处并曝光一批环境卫生差、非法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动植物,食品安全隐患大的“家庭式餐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规范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对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你认为某家私房菜馆存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或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可通过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投诉平台进行投诉,或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