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安委办:预防食用野生菌类食物中毒

14.09.2015  19:49

   9月14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警示:近期省外部分地区陆续发生了多起因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致死事件,导致严重后果。为有效防范类似事件,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提醒消费者,不要采摘、销售、加工、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类,以免造成伤害。

  有毒菌类主要生长在阴暗、潮湿的肮脏地带,菌面颜色鲜艳,其断面分泌物稠浓,呈赤褐色,撕断后在空气中易变色。食用有毒菌类后,往往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