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设备使用不符合标准,海西局开出首张罚单

29.12.2018  07:50

责令限期改正,处5千元人民币罚款”,近日,因不按规定落实过机安检制度,存在安检设备“配而不用、用而不实”问题的海西州邮政分公司被处以上述行政处罚。这是2018年海西局针对寄递企业安检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执行安检措施不严格、不彻底的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今年以来,海西局高度重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问题,切实加大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力度,更是把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过机安检制度作为监管内容的重中之重,要求企业不折不扣履行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检设备操作使用规程和定人、定岗、定责制度,配备专兼职安检员,确保邮件快件应检必检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进行安排部署,举办寄递安全专题培训详细讲解《邮政法》《反恐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寄递安全的规定以及《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举行实操培训帮助企业熟悉掌握安检设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结合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不着地、不抛件、不摆地摊”治理等专项行动实地查看检验企业使用安检设备情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过机安检制度和措施。日前,海西局在检查中发现,海西州邮政分公司对收寄的邮件快件未按规定进行过机安检,遂立案查处,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海西局表示,将以此次行政处罚为契机,督促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同时采取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措施,按照“谁收寄、谁安检、谁负责”的要求,有效解决安检设备“配而不用、用而不实”问题,形成震慑效应,真正发挥安检设备作用,筑牢全州寄递渠道安全屏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