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全面完成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06.05.2015  13:14

      省水利厅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提高农牧业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努力探索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和新举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新进展。2014年9月-2015年4月,共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28.74亿元,同比增加10%。累计投入工日1130万个,出动机械台班73.9万个,完成土石方5240万方,修复水毁工程62处,新修防渗渠道622.8公里,堤防加固169.8公里,疏浚河道178.8公里,清淤沟渠120.5公里,新改建泵站5座,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22处,加固水库8座。恢复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3.1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27.66万人,年新增节水能力2400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5.3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2014-2015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任务,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分解指标,落实目标任务。根据水利部下达我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26.8亿元的目标任务,及时对计划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各地紧紧围绕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

      二是拓展渠道,争取多方投入。督促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 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和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

      三是规范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四制”管理,要求各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各项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管的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强化管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是深化改革,加强运行管护。积极推广“国有水管单位+基层管理单位+农民用水组织”的管理模式,引导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应急预案。(农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