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二考核组完成海东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9.12.2017  03:34

为认真做好对各市州政府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阿明仁同志带队,省安监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组成的第二考核组,于12月25日至26日对海东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组深入被考核地区及所属区、县,听取了海东市政府安委会和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按照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的《青海省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市州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内容考核打分表,从16个考核指标66项内容进行逐一对照考核,并延伸考核了海东市所属乐都区、互助县及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有关重点企业。

考核组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 二是 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四是 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 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