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地税实施“一、二、三、四”法 实现执法督察工作新跨越

27.06.2017  04:41

今年以来,海北州地方税务局将税收执法督察作为对税收工作全面、真实、准确的有效监督检验手段,工作中树立了“一个理念”、强化了“两个结合”、健全了“三个机制”、夯实了“四个目标”,执法督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树立一个理念

海北地税在执法督察工作中树立“发现即规范、发现即保护”的理念,督审部门既当问题的发现者,更当问题的解决者,由“监督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从单纯查找问题向帮助基层分析解决问题转变,并且在工作职责上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为全系统税收工作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强化“两个结合

一是把执法督察与监督监察工作有机结合。始终把税收督察与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查处不廉行为贯穿起来,同步推进。通过督察与监察联合发力,对税收管理活动中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事项、重要权限,完善了防控措施和防控制度。以督查督办、问责和考核等方法,倒逼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让其坐不住、有风险、受处理。年内,全系统共对3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给予了批评、经济惩戒等处理。

二是将税收执法督察与重点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年内,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全面完成“营改增”、国地税合作等重要工作和目标任务,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了多轮工作督导检查,完善了相关工作举措,促进了工作执行力的极大提高。在推动和落实各项工作中,州、县局各部门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开展“自选动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三、健全“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围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提出的要求,针对税收执法大督察时间紧、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海北地税局上下联动,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督察内审部门和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督察内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摸排问题线索,统一由督察内审部门梳理汇总并牵头做好归口分析、任务分解和督办整改工作,构建资源整合、力量互动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推动整体工作有序迈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机制。针对往年出现的基层单位执法督察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改变自查方式,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自身业务实际,以工作中掌握的主要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口业务辅导。各业务科室对基层单位辅导自查,更加清楚地了解基层单位对于各项业务工作的推进情况,使基层单位自查更加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同时,州地税局督察小组借力金三系统和上级督察内审部门推送的疑点数据,加强对数据的比对分析和分类汇总,对存在疑点的税种及时跟进核实,对发现问题和反映的情况,由督察领导小组逐项逐条分析研究后,提出自查要求和整改措施,及时向基层各县局、分局开展任务推送,确保督察范围全覆盖、内容零空白。工作中,还以数字人事、公文系统、微信群为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反馈信息,定期汇报进度;积极抽调力量,重点选取业务覆盖面较宽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典型性、案例性督察,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累计发现问题71条,涉及132户纳税人,其中67条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执法督查追究责任32人次,处罚金额4200元,督查入库税款20.77万元,加收滞纳金0.9万元。

三是强化部门合作机制。借助国地税合作成效,借力国、地税业务一厅办理的优势,选取双方存在业务交叉的疑点问题、共享征管信息等优势,开展联合督察,成果互换,充分发挥1+1>2的合作效应。全系统各征收单位还积极与财政、发改、国土、工商、银行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多方合作机制,最大限度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四、夯实“四个目标

一是落实整改任务。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不仅对查出问题的税收执法行为予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执法中类似存在问题的整改,真正起到大督查整改“以点带面”的作用。按照“督察”确定问题,“抓整改”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好督察进度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整改时强化结果应用,切实做到督察一项、规范一类。

二是推动工作落实。在执法督察中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谋划工作,紧密围绕安全履职,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密切关注国家“营改增”、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动向。以“金税三期”系统、纳税服务规范、税收风险管理、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为抓手,充分运用相关内控软件的预警监控功能,做好税收日常核查,做到事前监督、事中跟踪、事后检查。通过督审与征管部门联合发力,正确引导基层局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提前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全系统形成一般事项在7天内办结、复杂事项1个月内有结果、年初确定的所有事项在当年年底清零销号“710”工作制度。

三是促进征管规范。采取调阅资料、案头检查、抽样调查、疑点筛选、实地走访及信息系统查询等方法,本着“督察一项、规范一类”的督察理念,督审部门与业务部门积极沟通,从落实工作角度和督察角度双管齐下,坚持问题导向,关注重点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挖掘亮点工作,堵塞征管漏洞,完善征管措施,最大程度发挥督察促进征管质效的作用。

四是强化履职担当。秉持执纪必严的理念,严格落实 “责任追究”制度,传导压力,倒逼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的落实,促使各级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全系统税收执法更加合法、规范、高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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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西宁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