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

10.04.2019  05:2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暨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我省将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切实增强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健康需求。

实施方案》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功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监管,强化对紧密型医共体的监督指导职责,切实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今年将全面推开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县域内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全部纳入紧密型医共体,打通人员、经费、业务、药械、信息等环节,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基础上,各市(州)分别选择1个县(市、区、行委)开展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将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纳入紧密型医共体;2020年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和城乡纽带作用,重点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将规范化管理下沉到村。2021年,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防、康、护、养整合型服务体系搭建完成,县域综合医改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县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双提升。各市(州)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县域内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占比和患者下转率进一步上升。(贾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