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法官卢峰义:调判结合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09.05.2014  18:41

        法官:卢峰义

        职务:湟源县法院民一庭庭长

        时间:2014年3月21日

        早上8:10到办公室,整理案件材料及做庭前准备工作。

        8:30,当事人准时来到,今天是一个劳务合同的案件,原告在被告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被告只给了部分劳务工资后,剩余工资就是拖着不给付。在开庭前,告知被告让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询问了其对案件事实有何意见,被告对欠劳务工资事实予以认可,但就是说没钱给  。法官向他阐述法律上的后果,看他有些动摇,就让当事人在开庭前这几天回去在思考一下,希望能够自动履行。

            9:00至10:20,案件准时开庭,双方当事人都到了法庭,针对这个案子,法官首先进行庭前调解。虽然之前被告有些动摇但是在法庭上,被告人仍然抱有一丝的侥幸心理,想再拖一段时间,但是原告不愿意,要求立即支付,因此调解工作开始进展的并不顺利。双方就付款的时间争议较大,原告坚持说等了这么久,这个月必须付清,被告则说目前没钱,只有到今年六月底才能付清。双方此时的情绪均比较激动,眼看着之前所做的工作就可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于是法官再经过认真耐心的调解,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至上午10点20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

        此时庭外还有案件生效后没有按期限履行的当事人来询问情况和离婚案件当事人来撤诉的,一看让人家等了很久,法官及其书记员都感到非常的抱歉,当事人倒是很理解,说你们太忙了没事我们等会儿。

        10:20至10:50,庭长向当事人耐心解释目前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原告提供的协助,并向对方打了电话询问何时能够履行,不履行就申请强制执行,给当事人答复完毕当事人满意地走了。

        10:50至12:05,下面是处理撤诉案件,虽然没有开庭庭长还是耐心的向当事人做工作,让当事人珍惜婚姻,慎重考虑,以后不要草率,这期间法官起草好裁定书并向主管院长审签后,向当事人送达,一早上的工作结束了,看看表已经中午12点过了。

        14:30至18:00,下午上班就开始做上午已经处理的案件后续工作。由于有些案件被告不能提供其身份证明,下午一上班卢庭长就去当事人住所地的派出所调取户籍证明。还有一项工作就是有些案件当事人拒绝签收领取法律文书,法官必须亲自去当事人的家中或工作单位送达,在找到当事人后卢庭长早有准备,他在耐心解释法律法规的同时,请来了村委社区的村干部一起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尽量让当事人减少抵触心理,自愿的签收文书。这一下午时间也就这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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