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继续整治已建设项目环境问题

20.02.2017  21:09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防治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污染,以保护环境为目的优化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结合我县实际,年初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大通县全面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编写,并多次征求了各乡镇、各部门的意见,认真梳理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于2017年2月10日上午顺利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的审议。

一、全面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

1、根据国务院第673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程序,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全面规范了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2、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在项目审批中,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符合性。项目选址期间,用地性质必须符合用地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和相关控制性规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项目设计、建设期间的指导作用,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继续整治已有建设项目环境问题

对2015年1月1日前审批的建设项目,在2016年全县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基础上,联合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尚未完成验收的65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的11家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采取限期整改、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要求企业加快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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