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宣传十九大精神 暨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行动启动

05.12.2017  09:06
  11月24日,门源县召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行动启动大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村干部、村警等共281名志愿者注册成为首批法治宣传志愿者。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全县法学会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介绍了县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情况,宣布了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的目标任务、宣讲重点内容、志愿者服务队分组情况,并就开展十九大精神暨法治宣传志愿者行动服务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志愿者代表作了发言,参会领导为志愿者颁发了法治宣传志愿者聘书。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成立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志愿者服务行动,有利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县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会议要求,一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扎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广大志愿者要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大力提倡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风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逐步实现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要以转变工作理念为方向,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要适应新时代法治形势发展的需要,找准法治宣传存在的问题,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宣传手段上、宣传载体上、法治宣传服务上力求创新。三要以完善制度建设为目的,强化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要积极建立完善的法治宣传考核评估机制,构建法治实践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仅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理方面进行评价,还要在法治环境、法治意识、民生保障上进行评价,不仅在具体指标上进行考核,还要引入社会评价、民意测评等机制,体现法治创建的全民性和全面性。要以法学会建设为平台,充分运用好各方面的法律人才,发挥特长,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真功夫,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突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把法治创建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法律八进”等系列活动中,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共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