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宪法宣传周、乐都区“今冬明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启动

05.12.2019  14:47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 报道)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海东市、乐都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法治海东”、“法治乐都”的良好法治氛围。12月4日上午,由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海东市委宣传部、海东市司法局主办,乐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乐都区委宣传部、乐都区司法局承办的“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暨海东市宪法宣传周、乐都区“今冬明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海东市乐都区中心广场举行。

  启动仪式上,来自司法、公安、律师、公证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分发法治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和展板展示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常识。海东市学生代表向全市市民发出了学习宣传宪法倡议,出席仪式的领导共同启动2019年海东市宪法宣传周及乐都区“今冬明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据了解,乐都区“今冬明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采用主题活动+分设主题的方式进行,将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20日,以“法律八进”为主体,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乐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宣传 增强宪法学习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法院
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12月1日—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法院
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理论
    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宣传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