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发出通知 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02.12.2018  10:41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省直机关工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按照省普法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提出,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以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学习宣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加强机关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通知》要求,“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扩大参与面和教育面。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二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和新修订的党章。三要组织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党章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四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活动期间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在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在单位显著位置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或摆放一块展板;出一期法治宣传专栏;举办一场法治讲座;每个党员干部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五要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龚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