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重调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09.05.2020  17:44







        2020年5月7日上午,在循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的主持下,通过对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悉心调解说服,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财产也一并执行完毕。

        原告马某与被告韩某经父母包办结婚,于2015年2月11日补办结婚证,婚后生育一子,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原告于2017年7月20日回娘家居住至今。

        2020年3月26日原告马某诉至循化县法院。为及时化解家庭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着力做双方和好的工作,但由于原、被告分居时间已达两年之久,感情裂痕较大,无和好的可能性,且被告也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最终在律师的配合下,原、被告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原告马某调解当日返还被告韩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即洗衣机、冰箱、摩托车等。

        家事案件涉及子女、亲属等关系,该案的及时调解执行,有效化解了矛盾。案结事了使家庭和社会各种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