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宣传活动

07.03.2016  13:15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对在全社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也为人民法院制裁家庭暴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3月4日上午,互助县人民法院组织10多名干警在街头设立“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服务站,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接待来访群众300多人次,以解答法律问题、以案讲法等方式,热心向过往群众宣讲《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呼吁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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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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