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3家集体获全国青年文明号

31.03.2017  11:51

  青海新闻网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在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行业改革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近日,由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等22个单位表彰了2015年—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我省23家青年集体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近两年来,全省广大青年集体广泛开展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践行“扎根高原、砥砺奋进,爱岗敬业、坚韧不拔,创先争优、奉献青海”的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精神,取得了很好的实效。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严格审核,从108个创建单位中,评选出90家青海高原青年文明号予以命名表彰。同时,还从团省委层面和各行业系统,向共青团中央推荐了23家青年集体,经过全国范围的层层选拔,最终获得2015年—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

  据悉,此次获殊荣的青年集体来自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工作在服务群众、行政执法、研发制造、研究决策的第一线,他们将“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融入脚踏实地的行动,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在攻坚克难中展现了青春风采,在改革创新中贡献了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