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取缔7家非法块煤经营点

09.05.2014  07:45
        12月14日10时左右,伴随着一台装载机清理煤堆的轰鸣作业声,大通县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再次向非法煤炭经营场所掀起治污风暴。由大通县桥头镇联合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局,共抽调11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依法取缔了长期存在于人民北路的7家非法块煤经营点。
        12月14日10时左右,伴随着一台装载机清理煤堆的轰鸣作业声,大通县为了治理大气污染,再次向非法煤炭经营场所掀起治污风暴。由大通县桥头镇联合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经济局,共抽调110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依法取缔了长期存在于人民北路的7家非法块煤经营点。
        人民北路毗邻青煤集团,与“”相邻,让一些人从中看到了商机,做起了块煤经营的生意。于是,人民北路上,总能看到一些临街的私人住宅围墙外,堆放着如山一般高的煤堆。煤尘让这里的路面无论怎么清扫,总有一层抹不去的黑色,煤尘也随着过往车辆的车轮,被带到主城区道路上。为改变这里的面貌,大通县多次对该地区进行整治,但是经营户总是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煤尘污染一直没有从根源得到治理。
        为了还周围居民一个良好的环境,12月14日,按照大通县委、县政府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的要求,联合执法组共动用大型运输车辆9辆、装载机5台,对该地区7家非法块煤经营点进行了集中取缔。将经营点的块煤集中转运至县经济局规划的块煤统一经营场地,共转运存煤1400余吨。据县经济局相关责任人介绍,规划的块煤经营场地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主要供民用,建成后年交易量将达10万吨。
        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7家非法块煤经营场所被清理后,大通县已取缔非法煤炭交易场所52家,他们将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达到县城建成区外所有煤炭经营场所与村庄、林带、河道、公路、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加工企业的边界距离不得低于50米;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无一家煤炭经营场所的效果,为大通空气质量再“减负”。(作者:荣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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