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2016年“寒冬送暖”相关工作

14.10.2016  07:07
  为确保冬春严寒季节全省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的安全,进一步提升各地救助管理工作能力,省民政厅10月9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寒冬送暖”相关工作的通知》(青民机发[2016]43号),全面部署2016年 “寒冬送暖”工作。   为确保冬春严寒季节全省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人员的安全,进一步提升各地救助管理工作能力,省民政厅10月9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寒冬送暖”相关工作的通知》(青民机发[2016]43号),全面部署2016年 “寒冬送暖”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在继续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的基础上,继续依托现有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细化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等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救助管理工作职责,巩固加强市、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救助,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根据当地实际补充完善救助服务点、流动救助车等救助设施及救助手段。进一步加大救助寻亲返乡工作力度,积极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及《救助寻亲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寻亲信息,帮助受助人员及时寻亲返乡;对本地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条件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予以保障。
  同时,为适应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抓住机遇,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救助管理机构平台的进一步搭建和完善逐步实现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工作的转型升级,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在做好传统救助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相关工作。


编  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马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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