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领导对我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 报备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给予充分肯定

27.07.2016  15:38

近期,我办对2016年上半年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了通报,省政府高华副省长对此通报给予充分肯定并作了重要批示,指出,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定期通报,要通过督促检查、通报考核等形式使大家重视并建立起工作规范,久久为功,必有进步。

2016年上半年,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共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规范性文件67件。其中,市州政府报备16件,占总报备数的23.9%;省政府各部门报备51件,占总报备数的76.1%。经审查,对57件报备规范、内容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发送了登记通知书准予备案,对10件报备不规范、内容不当、编号错误的规范性文件发送了纠错通知书进行了纠正。

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进行定期通报,既是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99号令)、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法定和依法行政意识、熟练掌握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审查监督和报送备案的需要。落实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备案审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