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14.02.2018  19:11
  近日,青海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底推进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目标。
  
  《实施方案》指出,要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在全省村(社区)基本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动员和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志愿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村(社区)组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保证法律服务全覆盖,法律服务资源紧缺地区可采取与法律服务资源富集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合作,推荐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西宁市在前期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果洛、玉树州每州选择两个县(市)先行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2018年底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本全覆盖。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适当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原则上按照每村(社区)每年8000元标准执行。
  
  《实施方案》还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附件:一村一法律顾问实施意见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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