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让“水脉”惠及民生“最后一公里”(图)

31.10.2014  18:57

产权证发放仪式现场

颁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

金星村村民马玉海夫妇正在采摘人参果

核桃庄乡安家灌区正在冬灌

安家电灌站的管护人员在清除渠道障碍物

核桃庄乡安家村村委会主任介绍电灌站的运行情况

       

            深秋的河湟谷地,田野里显得些许荒凉,可在民和县马场垣乡金星村的蔬菜大棚里却绿意盎然,沉甸甸的果实挂满枝头,给肃静的土地带来一片生机,村民马玉福和妻子正在忙碌地采摘已成熟的人参果。“我家有13座大棚,2座种人参果,其余的种西红柿,每座大棚年产大约在15000斤左右,一年的收入供一家六口开支还算不错,多亏政府和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种植的水果蔬菜如果按时浇不上水,对产量会有很大的影响,非常感谢水利部门,他们不仅给我们修通了渠道,打了机井,现在又把硬化渠道和产权归给了老百姓。让我们金星村5000亩地,200座大棚得到了很好的灌溉,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在核桃庄乡安家电灌站旁边,渠道的水哗啦啦地流向等待灌溉的土地,渠道管护人员拿着铁锹正在巡渠,清除堵住渠道的障碍物。“今年6月,县上将电灌站的产权和所有权交到了我们村上,以前2000多亩地,需要20多天才能灌溉完,现在15天左右就完成,大大缩短了灌溉时间,而且,用水也比以前方便多了,也提高了大家爱护渠道,管理渠道的积极性。”安家村村委会主任马文福说。

          自2013年10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被确定为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县以来,通过宣传发动、全面摸底调查、资产评估、制定方案,公开实施等几个阶段工作,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程的管护责任,形成各具特色的管护机制,真正改变了过去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问题。今年,共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5项,签订管理合同30份,发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30本,工程确权率和发证率达到了100%,彻底打通了小型水利工程水脉惠及民生的“最后一公里路”。

          “通过改革,我县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确,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这不仅杜绝了乱收费现象,更改变了以往农民只管用水不管工程的习惯,提高了水利工程管护能力和灌溉效率,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效益得到了更充分的发挥。”民和县水管站站长李占才说。

          据悉,今年,青海省选择了共和、大通、民和3县共13项工程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体质改革试点,截至目前,试点工程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并积极推广,3县共完成78项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水利厅水利管理局局长马文海说:明年,我们将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和职责,逐步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适应我省水情、工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