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2.05.2017  17:11

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少年代表,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青联联合开展了第十四届青海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认真评选,5月12日,五部门联合发文,决定授予西宁市湟源县城关第二小学等30个单位“青海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苏玉君等30名同志“青海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来,全省各族青少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伟大实践,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青少年集体和个人,他们是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团省委等五部门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各族团员青年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