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人民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01.09.2018  00:31




        2018年7月27日,多某向尖扎县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称与其丈夫多某某2016年5月19日结婚,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而遭受其家庭暴力,多某向法院出示了手机照片,照片显示背部有明显殴打痕迹,大腿部有大块的青肿,称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期间多某向所在派出所报过警,派出所也出示过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随后多某回娘家居住,在娘家居住期间多某某开始跟踪、骚扰多某,经亲友、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多某某仍对多某实施暴力。

        尖扎县人民法院受理多某的申请后,经调查及询问当事人亲属确认有关事实后,认定多某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于2018年7月30日作出【(2018)青2322民保令1号】民事裁定如下:禁止多某某对多某及女儿实施家庭暴力,也禁止被申请人多某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多某及其近亲属,如有违反,将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承办法官对被申请人多某某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希望他珍惜夫妻感情,拒绝家暴,当庭告知违反裁定书内容的法律后果。多某某当即表示,原本以为夫妻之间的打闹,无伤他人,现已触犯了法律,今后一定改正自己的错误,严格执行裁定书内容,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最后承办法官劝说被申请人父亲协助法庭监督多某某共同为申请人撑起一道法律的保护屏障,全方位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