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国地税合作初见成效

23.11.2016  04:34

营改增”以来,尖扎县国地税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要求,统一部署,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从4个方面提出了24项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项目,其中6项为拓展新增合作项目。通过合作制度的引领,尖扎国地税借助双方联合搭建的税收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截至目前, 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2次,召开纳税人座谈会 2期。联合走访大企业和重点企业2户,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 48人。组织各类培训2次,培训人员 286人次。联合评估纳税人1户,补缴税费23.46万元。对129 条数据进行补充和完善,传递涉税信息834条。在国地税2个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互派工作人员2人 ,为 61户纳税人办理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合作事项初见成效。

一是合作开展纳税服务。积极开展联合办税服务、税法宣传、纳税人维权等合作事宜,共建纳税人学堂,积极推进人员互派、互设窗口工作。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要求,设立了全职能办税窗口,建立高效、规范的办税流程,不断强化了附征地方税费管理,实现税款的同征同管,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税收业务 140笔,征收各项税收 38.12万元。

二是合作开展税源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定额管理,强化涉税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建立常态化的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等综合管理机制。首先建立国地税定期信息通报制度,由国税局定期向地税局传递国税机关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登记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征税信息,相互确认完税情况,加强税源管理。其次联合开展户籍清查,摸清辖区税源状况,协同管理非正常户,确保双方执行政策口径一致。再次定期对基础数据信息开展清理,相互传递管户信息和纳税核定定额调整信息,对新办纳税户信息进行对比和补录,对未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的信息进行认定,有效解决了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最后定期开展登记信息比对,对系统比对出不一致的户籍登记信息,共同研究相关管理措施,及时对户籍登记基础信息修正,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三是合作开展税收执法。联合开展纳税评估、发票比对和检查、日常税务检查、税收执法和案卷评比,提高税务行政执法能力。联合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砂石开采行业进行摸底排查,把漏征漏管户纳入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四是合作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尖扎县国税局、地税局领导班子在年初联合安排部署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2015年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通过认真梳理,全县地税系统共筛选出符合评价条件的179户直管户,其中:企业32户,个体工商户 147户。评价A级企业1户,占评价总户数的 0.006 %,B级企业 177户,占评价总户数98.88 %, C级企业1户,占评价总数的0.005%;B级个体工商户 147户,占评价总户数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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