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提高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25.03.2016  08:35

  青海新闻网讯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卸任村干部的温暖与关怀,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把提高卸任村干部待遇、解决卸任村干部生活困难、完善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机制作为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该县对符合享受生活补助条件并任职年限达到20年以上的卸任村干部,在享受全省统一规定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400元)的基础上,根据卸任村干部实际任职年限,再给每人每年增加补助120元,所提高的补助资金由县政府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按时兑现。

  经调整,全县任职年限满20年以上的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全部达到3800元以上,比调整前最低提高了2400元,其中一名任职年限45年的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达到6800元,比调整前提高了5400元,是目前尖扎县卸任村干部享受的最高补助标准。

  通过提高任职20年以上卸任村干部的补助标准,充分调动和激发了现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村干部干好有希望,收入有保障,在任有工资,退后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