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法院荣获2017年度“人民满意单位” 荣誉称号

22.05.2018  01:27




        近日,尖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尖扎县召开。会上,尖扎县人民法院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17年度“人民满意单位”。

        2017年以来,尖扎县法院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有力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视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强化法院党建工作,不断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审理民商事案件479件,审结471件,未结8件,结案率达98.33%;二是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办案执行力度,审理执行案件244件,执结率91.80%,执结率91.80%,执结率比上一年同期上升54.17%,申请执行标的额1589.24万元,实际到位标的额895.76万元;三是加强和改进诉讼便民服务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年内先后开展巡回法庭办案10次,2017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49件39617.07元,开展司法救助11次,救助资金7.37万元;四是开展“三评三查”活动,我院案件质量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五是主动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调查研究工作,主动向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六是2017年尖扎县法院执行局在全省执行工作推进会上被列为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中,尖扎县法院全院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开展多项便民措施,有力维护了尖扎经济建设和治安稳定,高标准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人民的满意是最好的褒奖。全院干警纷纷表示,将以获得“人民满意单位”的荣誉为契机,继续以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再接再厉,务实创新,为尖扎社会和谐稳定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