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当头,市环保局全力开展湟水流域(西宁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05.08.2016  12:06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湟水流域(西宁段)水质“清水入城”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全收集、全测控、全处理”的治理要求,西宁市全力开展湟水流域(西宁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以八项措施为抓手,切实发挥治理成效,全面提升出境断面水质。截止目前,北川河润泽桥、朝阳桥断面,南川河六一桥、七一桥断面较2015年同期水质有明显提升。

一、“”字当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十二五”湟水流域(西宁段)水污染治理经验,制定《西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前,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二、“”字当头。制定《西宁市“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河道管理,将未划定功能区小河流、沟、渠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四区三县考核目标责任中,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三、“”字当头。全力开展湟水河干支流排污口截污纳管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湟水河干支流63个生活直排排污口开展截污纳管工作,梳理建立排污口清册,明确辖区责任,限定治理期限,通过下达督办形式,督促四区三县全力开展截污封堵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截污纳管共完成50个,完成率达80%。

四、“”字当头。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对湟源县、大通县、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建设,改善污水处理工艺标准,提升水厂出水水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五、“”字当头。严格执行《环保法》,不断加大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执法高压态势,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六、“”字当头。通过争取项目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综治治理。2015年争取国家水专项资金2.2461亿元,用于西宁市1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补助。其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5个项目,共1.01亿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类项目8个,共1.002亿元;区域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类项目3个,共0.2341亿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的专家审查,下达了批复文件,正在积极推进当中,拟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字当头。圆满完成国家环保部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关于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国家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控区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及2015年度的考核工作,两项任务全面完成,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达标考核,取得了较好成绩。

八、“”字当头。大力宣讲《环保法》等政策法规,树立企业守法意识,增强群众环保理念,借助媒体、报纸等舆论平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实行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全社会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自觉守法、共同治理局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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