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管局】省建管局再次安排部署环境保护整改工作

09.03.2017  01:04
      3月7日下午,省建管局召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专题会议,就环境保护整改工作再次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3月1日省厅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强调了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陶永利调研果洛州交通运输环保工作时提出的要求,并交流学习了贵州省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环保理念、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局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各处室和各项目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加强做好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各处室和各项目办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大事来抓,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到位。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担负起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各项目办负责人要担负起问题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并按省厅要求及时上报问题整改落实进展,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新开工项目要吸取教训,落实新环保理念,创新开展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建设沿线实况的排查登记,划清责任。三是要加大整改力度,细化问题清单。局工程处牵头全面梳理我局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问题清单,列出整改计划表,各项目办针对问题制定整改具体措施,做到问题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对局层面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全面梳理,并主动向省厅汇报,争取协调各方力量推进问题尽早解决。四是要加强内业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办要重点对各项目建设中环保、水保、地质等各类手续报批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五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责任。局环保督查组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整改督察检查工作,重点对各项目办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严格工作责任,对检查发现不积极主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项目办和项目负责人要进行约谈问责,保证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并按整改要求和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六是要加强学习,强化宣传。认真学习环保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环保基本知识和政策,并强化环保生态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