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国税局切实做好化肥企业征收增值税管理工作

12.11.2015  18:32

   近日,格尔木市国家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化肥企业恢复征收增值税管理工作。截至10月27日,格尔木市辖区内7户从事化肥生产的企业共计缴纳增值税399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对钾肥增值税停止先征后返执行政策通知下发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对外,在办税厅设立咨询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最新动态的情况下,派出税务人员深入辖区内56户化肥企业对企业进行恢复征税后相关衔接和疑难问题进行“面对面”解答辅导,确保纳税人都能准确理解相关政策,熟悉操作规程。对内,确保台帐准确。按品种设立明细账目,记录纳税人库存化肥销售及结余数量的变化,结合增值税发票及纳税申报数据,开展库存化肥销售、结余、报税的分析比对工作。

  同时,通过多方式优化办税服务,极力帮助企业深入剖析解读税收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新政策,帮助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切实助推企业经济发展,为税收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