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创新联动 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新格局

30.11.2015  20:47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立足行业特点,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反腐倡廉教育深入人心。在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中,连续两年取得行政执法单位第1名,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连续两年排名第7位。
  一是构建网络教育平台,拓展宣传教育新渠道。区局党组一方面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国税大局中去把握,体现到日常宣传部署之中。另一方面,针对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特点,建成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局的三级网上廉政教育网络平台,有效增强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截至目前共征集到廉政书法作品66幅,廉政绘画作品22幅,廉政文艺作品80篇,廉政摄影作品201幅,并陆续在网上廉政文化展厅展示。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强化对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发送短信47624人次,微信178条,微博256条,使廉政教育成为新常态。
  二是打造廉政教育基地,巩固廉政培训主阵地。自治区局自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到地方反腐倡廉建设的大格局、大环境中,积极主动向地方党政、纪委汇报工作,争取理解、获得支持。以打造实体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抓手,形成具有税务行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品牌。建成以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为主,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国税局为辅的“一主六辅”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格局。有100个基层单位被地方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基地。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廉政教育基地已接待系统内外参观1000多人(次),现正在迎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廉政教育基地”验收。
  三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扎紧规范用权的铁笼子。自治区局结合实际出台《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等制度。制定《开展公款送礼、消费和“为税不廉”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账簿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重点把握,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定期反馈。组织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为大家戴上廉政“紧箍咒”。自主开发税收风险与内控管理系统,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廉政谈话制度。制定税检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和联席会议制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筑起拒腐防变的防护网。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大纲》要求,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班设立廉政培训课,安排足量课时,保证培训效果。编印《廉洁从税教育读本》系列丛书,购置《反腐倡廉基础知识》教材。坚持局领导带头讲廉政课,对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开展廉政教育,上好“廉洁第一课”。坚持警示教育与示范教育并重,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包头市、赤峰市、锡盟、阿盟国税局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之害》和《规划错了的人生》。利用新传媒,自己制作宣传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兴安盟突泉县国税局、检察院联合摄制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心灵的守护》,在全系统获得好评。
  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将继续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坚持形式多样化、内容人性化,形成开放兼容、追求卓越、具有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品牌,努力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税收工作氛围,树立良好税务形象。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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