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司法局“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24.10.2014  19:51
  市司法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作为整个活动取得工作成果的关键点,采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深入专项整治、督促整改落实“四项举措”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推入开展。
  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局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整改落实阶段进行细化,逐一列出需要整改问题、具体负责处室、整改时限等内容,制定局党委班子整改方案,局党委班子成员针对个人存在问题及时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对查摆的问题分门别类梳理,建立问题销号台账,实行“挂号”整改、
  “销号”解决。严格执行“三个不销号”,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不销号、成效不明显的不销号、群众不满意的不销号。
  明确整改重点,列清单建制度。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详细列出向社会承诺事项、专项整改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向群众作出承诺。在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建的基础上,着力开展立、改、废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服务群众不及时,联系群众不紧密,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答复不及时的问题,制定了《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点援制度》,打破了过去由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单向做法,赋予了受援人自己选择维权律师的权利,成为青海首家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点援制度的法律援助机构;市夏都、恒源公证处抓紧出台简单公证案件快速办证、出证的具体举措,开通快速通道,建立了《公证处网络化软件办公制度》、《公证服务承诺制度》。针对群众提出的公证手续过于繁琐、来回奔波的问题,设计便捷、高效、科学的一次性告知办法,建立了《一般简单公证事项快速办理制度》,开通办理公证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已对13项制度进行了整改完善,8项新制度正在抓紧制定,并由相关处室分别牵头落实。
  深入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问题。局党委坚持边查边改,把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认真逐一对照市委群众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中所列的21项重点内容,对涉及局系统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逐项逐条自查自纠,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即查即改,边查边改。对一些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立即整改;对因合理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检查整改进展情况,主要检查每项整治项目的计划、目标要求、牵头单位、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推进措施的落实,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下步推进的办法措施,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干部职工,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党的群众落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督促整改落实,加大整改力度。局党委督导组按照市委群众办、局党委要求,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局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指导,坚持督导从严把关,全程跟踪督导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做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行业不正之风不纠正不放过。督促局属公证处、市律师事务所的负责同志认真履职,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动情绪,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带头整改、带头承诺。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对前段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制定、及时上报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并严格审核把关,指导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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