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执法年活动

30.03.2018  22: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监管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省安全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推进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执法年活动。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制定《青海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围绕“紧盯重点,严格执法,全力提升安全监管法治水平”活动主题,明确打非治违、整顿关闭、强制事故防控措施、曝光惩戒失信企业等4项工作目标,突出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强化高风险金属非金属矿山监管、加大“小、散、差”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五项执法”深入加强、逐级规范强化执法内容和程序等6个方面重点内容。 二是规范执法文书及案卷。 全面规范文书、案卷的使用和制作,定期对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制作的非煤矿山执法文书(包括事故和非事故案卷)进行抽查点评。同时,将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情况纳入对各市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督查。 三是不断加强教育培训。 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拟定于10月举办全省非煤矿山执法办案专题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内外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有计划的组织执法能力相对较弱的市州、县(市、区、行委)安全监管部门到执法能力较强的单位现场观摩学习,提升执法现场处置、文书制作、证据收集等方面能力。 四是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强化依法执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带动和促进各地区加大非煤矿山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实现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五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处罚,该罚款的必须依法足额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