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一优两高新局面】我省空气质量优良率再创新高

27.01.2019  09:02

  青海新闻网讯 2018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出了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青海新篇章。

   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

  结合蓝天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促西宁、海东完善城市扬尘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规范施工场地作业行为、扩大城市道路保洁覆盖面、严格渣土车运输监管等措施,提升建筑施工、裸露地控尘及城市道路扬尘管控水平。积极淘汰老旧车2616辆,启动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冒黑烟车辆电子抓拍系统,督促全省所有在营的619座加油站均安装油气回收设施,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持续推进煤烟型污染治理,在定期开展煤质抽样检测的同时,推进淘汰燃煤小锅炉789蒸吨,完成任务的109%,其中玛多全面完成“煤改电”。加强对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各类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无组织排放管控,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接近标准限值的27个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除2个需要跨年度外已完成25个,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通过一系列措施,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2018年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6%、较年度目标高6.6个百分点,主要城市西宁、海东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4%、较年度目标高5.4个百分点。

  结合“碧水保卫战”的部署,打好黑臭水体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推进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湖、黑河等良好水体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及湟水重点支流水污染治理。黄河干流拉加段、泽库段、贵德段以及青海湖流域黑马河支流和柴达木内陆河流域,湟水流域南川河、沙塘川、白沈沟等重点干支流水污染防治系统综合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列入国家调度的13个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11个已完成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湟源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技术改造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出水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处理效果显著提升,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供技术示范。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比例达到94.7%、高于国家考核目标5.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0。

  结合净土保卫战,打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战。2018年完成6099件土壤样品和3179件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制备、分析测试等工作。其中,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通过国家专家技术审查。基本完成41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全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同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完成清查阶段工作,共获取7374家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对象信息。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继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实施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将其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扶贫攻坚相结合。落实专项资金2.55亿元,新安排实施5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将87个已整治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提档升级整治,配备垃圾收集箱(斗)9200多个、垃圾转运车610余辆,建设垃圾中转站12座、公共卫生厕所560座,铺设污水管网109公里。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试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厕所革命”等重大行动总体部署和任务分工为依据,与村庄扶贫脱贫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衔接,着力解决三江源、东部农业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湟水流域城镇周边部分规模较大村庄的污水及全省农牧区村庄公共卫生厕所短缺等问题。

   率先建立天地一体化监测系统

  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基础上,建成青海“生态之窗”。目前,形成了以环保部门牵头,农牧、水利、林业、气象等多部门合作的生态监测工作机制,统一监测指标、技术和方法,初步实现了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利用高分遥感,建立起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遥感监管平台。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平台和在全国率先建成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站网进行整合,构建了青海省环境污染与环境风险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了监测监管的协同联动。

  青海“生态之窗”成为公众了解青海生态的重要窗口,不断发挥出生态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目前已经接待观众200余场次,接待参观人员2000多人次。从2016年8月开始建设以来,青海生态之窗远程视频观测系统,从最初的8个点位已经扩充到目前的35个点位,实现了青海省五大生态功能区的全覆盖。

   环境案件办结率达100%

  在开展生态环境大检查的基础上,率先开展覆盖8个市州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8个省直部门的省级环保督察。充分发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综合协调组办公室作用,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和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52项整改任务按时序要求完成24项,整改报告已上报国家。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梳理问题193个、完成整改155个。

  完善“双随机”抽查、环境执法稽查、环境信访调处、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先后派出11批次87人全力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察,将发现的一批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施“千里眼”作用,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平均为98%,对发现的重点监控企业超标、设施运行不正常等情况及时督察督办。加大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查处力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211件,办结率100%。

   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日趋完善

  在全国首次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了基于遥感技术编制以实物量为主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国家技术审核,启动祁连山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推进排污权交易步入常态化,按国家要求完成淀粉、屠宰等7个重点行业95家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率100%。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推进排污权交易步入常态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成交额1453万元,历年累计9906万元。

两会特刊 美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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