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为新青海建设注入新动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青海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17.12.2019  11:00

湟中卡阳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省委改革办供图

  发展无止境,改革永远是“进行时”。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我省紧扣党中央节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对标中央改革部署,结合青海实际,精心谋篇布局,强化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于是,一项项重点改革任务在青海落地生根,一系列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相继出台,一个个重大改革试点顺利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以破竹之势在高原大地各个领域全面开花、陆续结果。

  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296项改革任务完成216项,80项正在推进,推出改革成果843项,党中央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我省已出台实施,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改革红利不断释放,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激发活力——经济领域改革纵深推进

  “如今办个审批太方便了,不但不像以前需要那么多证明,而且借助网络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了。”今年上半年,来自海北的王女士通过网络办完草籽生产许可证申报手续后,没几天便收到了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寄来的生产许可证。

  这得益于2019年我省取消102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事项,也是我省推进“一网通办”、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缩影,更是我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真实的写照。

  问题所指,改革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不断给行政权力“瘦身”,激活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棋局”,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愿景。

  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福利。经济体制改革中,我省牢牢抓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放管服”、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农牧区等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2016年以来累计压减钢铁产能50万吨、煤炭产能213万吨;处置17户“僵尸企业”,分流安置5597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0月份商品房去化周期10.5个月,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采取要素让利、降税清费等措施,累计降低企业成本近317亿元。

  “放管服”改革提速升级。省政府先后12次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前省级保留261项,在全国属保留事项较少省份之一,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察中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企业“四十一证合一”,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极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微观主体活力。

  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薪酬制度改革等配套举措,建立起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省属出资企业“3+10”改革试点持续推进,适应发展新形势和改革新要求的国资监管方式逐步完善。

  财税金融体制加快建立。出台青海省深化财税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深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实施全省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挂牌成立省交控集团。“营改增”全面实施,资源税、环保税稳步推进,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

  农牧区综合改革稳步推进。统筹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一揽子”举措,35个县(市、区)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颁证率达91.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4172个村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聚焦民生——社会领域改革全面发力

  “以前去大医院,排半天队等到自己也就几分钟,现在专家来社区,想问什么都有机会、有时间了。”自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专家赴基层“定点定时”坐诊以来,赵荣老人时常会出现。对老人来说,医改带给自己的不仅是“家门口有专家”的便利,还有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实惠。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人民群众,既是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改革的积极推动者。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我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推动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要领域改革,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各族群众。

  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建立“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深化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实施省级领导包“战区”督战,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启动实施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深化考试招生、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健全完善办学主体、学校管理、经费投入等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教育布局,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

  综合医改持续深化。实施“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探索打造市级医疗集团、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了覆盖全省乡村社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创新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建设城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社会”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模式,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增进民生福祉,既有物质方面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也有精神层面的获得感。通过文化惠民、改善文化民生,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文化发展成果。

  文化体制改革活力迸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青海”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办法,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打通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突出特色——生态领域改革合力攻坚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在我省众多改革特色亮点中,首屈一指的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我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成效显著。编制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颁布试行国家公园条例,组建五级综合管理实体,明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破解了“九龙治水”局面和监管执法“碎片化”问题。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稳步推进。首届国家公园论坛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为建好国家公园指明了方向。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率先启动。今年6月,我省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示范省建设启动大会,编制印发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率先启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彻底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保护管理分割、破碎化和孤岛化等问题,实现“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张地图”。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出台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任务,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事业双配置。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任务圆满完成,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

  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划定。编制了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优先在祁连山地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同时,河湖长制全面实施,建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覆盖省、市州、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5925名河湖长上岗履职。

  作为全国首个承担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省份,青海正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奋力打造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青海模式”,向世界提供了中国方案,让全世界共享“地球第三极”的绿水青山。

   创新机制——各领域改革向深处发力

  “真没想到,在微信里就可以提交诉状立案,太方便了。”这几日,格尔木市民王先生通过微信小程序——“青海移动微法院”,就自己起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立案。

  只要“一部手机+微信账号”便可随时随地实现自主立案、查询案件、在线调解、手机阅卷、费用计算、法规查询、法院导航等多个诉讼环节,足不出户便可实现信息传输,诉求表达,诉讼程序办理等一系列程序性工作,这正是我省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推广使用的“移动微法院”业务,作为2019年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该程序7月起在全省法院试运行,使人民群众打官司更加便利高效。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一体推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落实,各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贯彻实施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出台监督问责、巡视巡察等法规制度,统筹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发展等体制机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

  党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坚持“一盘棋”统筹,压茬推进省市县地方机构改革,突出机构改革的方向性、系统性、协调性、时效性、严肃性,着力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后续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省、市、县三级监委成立并顺利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成立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省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主政治建设持续完善。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动立法工作更加规范,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制度,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出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等意见,探索建立省政府、省政协专题协商和双月座谈协商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全面完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四项改革任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跟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与此同时,诚信体系、营商环境、投融资、科技创新、群团组织、非公经济、扩大开放等领域改革围绕体制机制创新,出台了一大批有分量、有力度、有特色的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改革,以润物无声之力,惠民生、聚民心,向美好生活发力。各领域标志性、支柱性改革方案相继推出,一大批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落地实施,一大批攻坚难度大的改革任务通过试点探索取得突破,一大批基层改革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涌出,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注入了新动力、赢得了新空间。(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