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十次会议通过司法鉴定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0.05.2014  15:07
核心提示:    5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何、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邓本太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

 

   5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何、邓本太、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邓本太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通过《青海省司法鉴定条例》;《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的决议;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决议;批准《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议;批准《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修订)》的决议;批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会议通过人事事项。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青海省邮政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制定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划和报告表示满意和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规划和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后,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副省长匡湧、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