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做好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遴选工作

29.07.2020  11:50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中央广电总台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定于2021年4月在北京举办。为做好我省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剧目工作,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我省参演剧目遴选工作。

第六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分音舞类和少数民族戏曲类,我省可报送3-5台剧目参加遴选,正式演出剧目为2台(其中至少有1台少数民族戏曲类作品)。省民宗委、省文旅厅要求各市州可推选1台剧目参加遴选,内容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鲜明的地域特点和强烈的时代气息,体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为保证参演剧目质量,省民宗委、省文旅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剧目进行遴选,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于9月30日前报主办单位遴选。

五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是国家法定的全国少数民族大型文化活动之一,是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成就的重要舞台。省民宗委、省文旅厅要求剧目遴选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赞美楷模,颂扬民族团结,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着重突出党的十八以来,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的奋斗历程,以及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要切实把好剧目的政治关,防止出现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