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21.10.2020  19:0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85号)精神,我省成立了推荐评选全国民委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推荐评选通知。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经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确定海东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民宗局为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黄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拉龙当周同志和海西州都兰县民宗局局长万玛尖措同志为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按照评选推荐有关要求,现在全省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反映,请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署名向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省民宗委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0971-8456105,13327684650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2号大十字兴旺大厦12楼省民宗委人事处

电子邮箱: qhwxcLb@163.com;       qq979702989。

     

附件: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正式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省民宗委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一)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

1、青海省海东市民宗委,海东市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立足市情,创新举措,着力在完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上谋新思路,着力在探索民族工作途径上求新突破,着力在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延伸上见新成效。多年来,立足各行业、各领域实际,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家庭、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寺院、进企业、进军营、进市场、进拉面店的“十进”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范围,把活动融入各项工作之中共建联创,同步推进。目前,全市创建先进乡镇94个、先进机关565个、先进村(社区)1428个、先进学校255个、先进企业168个、先进军(警)营17个、和谐寺院536个、示范商场17个,创建“五星级文明户”12.6万户,民族团结的种子正在河湟大地开花结果。2019年12月,海东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发展贡献了“海东经验”。2017年,海东市民宗委被国家宗教局记集体二等功,连续3年被省民宗委评为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民宗局,甘德,藏语意为“吉祥宁乐”,地处青海省东南部,果洛州腹地。全县总面积7046.2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200米,共12005户、38752人,有藏、汉、回、土等民族,藏族占全县总人口的96%,全县现有藏传佛教寺院11座,固定宗教处所6处。甘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把维护核心、凝聚人心、坚定信心、共筑同心贯穿于工作始终,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着力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努力开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甘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始终以建成小康社会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的总任务,坚持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构建和谐寺院、弘扬民族文化、聚焦精准扶贫、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畜牧、助力大病防治、发展特色旅游等深度融合,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联动联创良好运行机制。将民族团结观念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自我加压,主动作为,通过创建“十进”活动,使创建工作落实到了每一个单位,覆盖到了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全县呈现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截止目前,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共有争创示范单位121家,达标单位114家,整体达标率为94.2%。柯曲镇于2014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青珍乡青珍村党支部书记普华于2019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甘德县于2016年被评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

(二)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工作者

拉龙当周,男,藏族,出生于1973年4月15日,中共党员,青海循化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尖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团州委书记、黄南州文体广电局局长,现任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宗委主任。近年来,他始终围绕州委、州政府和全州统战民宗工作大局,立足“打造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州情定位,用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推动黄南统战民宗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投资400多万元实施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项目,重点打造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馆、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和青年大道民族团结进步一条街。组织娘本、更登达杰等6位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共同创作了巨幅《中华民族一家亲》唐卡作品和56个民族人物图饰,在州民族团结进步成就馆永久展览。将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拓展为“十一进”(增加进网络、进景区、进市场),确定了100个州级示范点,为每个示范点落实2万元补助资金,按照“十个一”标准进行重点打造。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寺院殿堂维修加固、僧舍危房改造、社会管理创新等项目资金4487万元。2019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黄南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他作为普通党员领导干部,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是从他平凡的事迹折射出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族干部的形象,他像一颗螺丝钉一样默默奉献在民族宗教工作最需要的岗位上,把自己的心血奉献党和人民的事业。

万玛尖措,男,藏族,1972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海西州都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该同志自从事民族宗教工作以来做事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经验丰富,经常性深入寺院、村社了解社情民意、僧俗群众诉求,帮助僧俗群众解决困难问题,深受广大僧俗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哪里有困难哪有就会有他的身影,是僧俗群众心目中的好领导、好公仆。2012年获得年度优秀公务员;2013年--2017年度获得州级综治先进工作者;2017年获得年度优秀公务员;2018年获得省级朝觐工作先进个人。主要工作实绩有: 全力以赴维护好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大局。 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州委维稳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全局性,每年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段及时安排部署维稳值班工作,压实责任,主动深入一线,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主动适应维稳工作新形势新特点,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切实做到了把责任扛在肩上,经常性牺牲休息时间奔波在下乡督导检查工作的路上,无周末已成常态,维稳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在做好维稳工作的同时,其他工作也在同步推进,以2020年为例,组织召开维稳工作专题会议9次,督导检查15余次。 全力以赴实施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是民族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在严格按照《青海省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要求的基础上,着眼于补齐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主线,以项目落实到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为目的,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2013年至2019年,积极协调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80万元,充分利用和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最大效益,因地制宜,实施建设项目26个,主要涉及牧道改造、排洪渠建设、农田灌溉、产业发展等项目,惠及全县八个乡镇,切实解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困难和问题,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要求,通过实地调研,积极申报等形式,打造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近年来,先后在香日德镇中庄村、沟里乡秀拉赛堂社区、察苏镇下西台村以及巴隆乡托托新社区充分依托特色村寨项目建设,打造民族文化广场、民族射箭场、具有民族特色的大门等项目建设,并分别于2014年至2017年被国家民委挂牌命名为特色村寨,项目的建成切实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条件,展现民族地区村庄新面貌。 全力以赴调处好宗教领域矛盾纠纷。 针对沟里乡历史遗留的宗教领域矛盾纠纷,2014年至2019年期间,在省州民宗委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做好群众工作上下功夫,多次深入沟里乡开展调查摸底和了解民意工作,并研究制定调处办法,颁布实施。对矛盾双方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和疏导工作,经过多番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取得到了突破性进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得到了省州领导的肯定。积极协调争取资金185.68万元,实施完成了沟里寺院化粪池、排污管网、僧舍窗户、澡堂、卫生间防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僧舍配备了床塌、衣柜等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