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能 提升能力 严格执法

06.04.2016  16:22

  4月1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十二五”时期及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委副主任李晓东出席会议并就抓好抓实年度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强化依法治医理念,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和卫生计生单位要增强担当意识,厘清年度目标任务 坚持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委党组的总体部署,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责任制。要着眼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监督检查卫生计生重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加强卫生计生行业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监督,认真做好年度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等2016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重点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进度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卫生计生职能整合,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各地要围绕职能、能力、力度三要素,一是履行好综合监督职能。 要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认真做好面向全社会(公共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和面向行业系统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防护、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二是注重能力建设。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补短板意识,进一步强化队伍的知识培训和能力培训,着力提高技术支撑能力。要把提高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的技能培训当作大事来抓,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综合监督队伍能力有质的提升,更好地发挥作用,履行好承担的职能。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秉公执法。 法律是治国重器,卫生计生监督员代表政府形象,一定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随意执法、人情执法,严格依法规范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的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两年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梳理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两法两规”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最后要求,各级监督机构要配合疾控、食药监部门认真做好“问题疫苗”的排查监督工作,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监督检查到位,为和谐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做贡献。

  各市(州)、县(区、行委)卫生计生委(局)分管副主任(副局长),省、市(州)、县(区)卫生监督所所长,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