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企业数据造假两人被拘留

11.02.2015  13:10

经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费县圣凯热电有限公司私自改造信号线。

  王学鹏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学鹏

  岁末年初,山东省费县圣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凯热电)、聊城阳谷森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泉热电)两家企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偷偷在自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扰乱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被环境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目前,这两起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案件都已经移交公安部门,两人被行政拘留。

  山东省环保厅已下发处罚告知书,对森泉热电和圣凯热电实施顶额处罚,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森泉热电擅自修改设备参数

  2014年12月10日凌晨5点多,山东省环保厅的何立国、刘常永、宋丙永、张同星对聊城阳谷森泉热电开展独立调查。

  凌晨5点的天空仍旧漆黑,寒风料峭。检查人员向企业门卫说明来意,出示执法证后,直奔企业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站房,现场调阅在线监测设备参数和数据,仔细查看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

  仔细核对后,执法人员发现企业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显示SO2浓度为964mg/m3,但是,工控机和上传省平台数据为61mg/m3,现场监测数据与上传数据不一致。

  记者从检查人员取证的视频上看到,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显示监测数据为:SO2964mg/m3,NO47.4mg/m3,H2O5117ppm,O210.63vol%;工控机上传数据显示:SO261mg/m3,NOx71.68 mg/m3,SO2折88.83 mg/m3,O210.65vol%。

  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自动监测设备工控机SO2斜率被修改为0.07,而现场运行记录显示参数正常值应为1,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通过调查询问,森泉热电员工马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修改了SO2参数。

  确认企业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后,执法人员马上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山东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立即与省公安厅联系,省公安厅责成聊城市公安局负责查处。

  随后,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现场向公安部门移交了相关证据。

  圣凯热电违法安装数据模拟软件

  2014年12月17日早晨,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检查组对费县圣凯热电进行独立调查时,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拦路虎”。

  在向企业门卫说明来意、出示执法证后,检查组随即驱车快速赶往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站房。

  然而,执法车辆刚进入厂区没多远,就被设置在道路中间的4个隔离桩挡住了去路。无奈之下,检查人员只能下车步行,携带着检测仪器走了5分钟才到达监测站房。

  调阅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时发现,在检查人员进厂后SO2数据大幅升高,与进厂前上传省级监控平台的数据差距很大。有着丰富经验的检查人员根据这一异常情况,敏锐地意识到,企业可能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但由于受到路障阻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未能查实具体造假途径。

  在这种情况下,检查组决定暂且“鸣金收兵”。

  12月18日下午,检查组再次对圣凯热电进行突击检查。

  进入厂区之前,检查组事先进行了分工,兵分两路,先由一名检查人员在不通知企业人员的情况下步行进入站房,其余检查人员乘坐执法车辆先通知企业后,再进入厂区。

  提前进入站房的检查人员发现,自动监测设备数据与工控机、上传山东省平台的数据不一致,其中自动监测设备数据SO2浓度为1988mg/m3,工控机和上传省平台SO2浓度为115mg/m3。

  然而,当厂外检查人员进厂检查时,工控机SO2数据瞬间变成与分析仪数据一致。

  检查人员的取证视频上显示,自动监测设备上SO2浓度为1830.1mg/m3,NO82.9mg/m3,O29.4%,工控机和上传省平台的数据为SO21811.8mg/m3,NO85.29mg/m3,O29.34%。

  检查人员调阅自动监测设备历史数据时看到,圣凯热电的监测数据存在突变现象。

  5时45分以前,SO2浓度基本在170 mg/m3上下徘徊,5时52分以后,SO2浓度一下子激增到1800.71 mg/m3,其中5时53分1700.83mg/m3,5时54分1519.07 mg/m3。

  通过仔细排查,发现圣凯热电私自改造信号线,在DCS中安装数据模拟软件,通过模拟软件远程操控工控机的信号数据,干扰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按照程序,检查人员马上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山东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立即与省公安厅联系,省公安厅责成临沂市公安局负责查处。

  随后,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向公安部门移交相关证据。

  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不手软

  俗语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不好好花心思提升治污能力,妄图在自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扰乱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最终还是逃不过环境执法人员的“法眼”。

  经查实,森泉热电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的实施者为其公司员工马某,聊城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其实施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针对圣凯热电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临沂市公安局已对其总工李某实施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山东省环保厅已下发处罚告知书,对森泉热电、圣凯热电实施顶额处罚,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为保障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真实、可靠、有效,山东省历来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持“零容忍”态度,从执法监管、技术创新等方面入手,严防监测数据造假。

  据了解,企业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大部分是采取在监测设备工控机中植入造假软件,或擅自修改工作参数等手段。这类造假手段隐蔽性高,遇到环保部门检查可以很快恢复,几乎不留任何造假痕迹,有的甚至通过无线网络远程修改。如果企业将正常值为1.0的参数修改为0.1,那么实际监测结果为1000mg/m3的就缩小为100mg/m3,原来超标的数据经篡改后就变“达标”了。

  围绕严厉打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山东省环保厅、省公安厅深入开展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

  据统计,2014年,山东省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15家,对其实施了通报、顶额罚款、挂牌督办等处罚,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