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佛教协会对全省藏传佛教寺院50岁以上经师资格进行评定

15.06.2019  00:50

为进一步推动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工作,规范藏传佛教寺院学经教育,6月6日至9日,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部署,省佛教协会在省藏语系佛学院召开全省藏传佛教寺院50岁以上经师资格评定工作会。由高校专家教授和各教派经师组成的23名经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条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分组讨论和集体表决等方式,对全省336名50岁以上申报经师资格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经师拟于近期报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评定领导小组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并颁发相应级别的经师资格证书。省民宗委副主任圈启章出席评定会并讲话。

为顺利开展此次评定工作,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早着手、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按照中国佛教协会总体要求,结合我省藏传佛教经师管理工作实际,拟定相关政策、条件、程序等。评定工作前,统一组织经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认定和经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认定条件、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经师任职职称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详细解读有关条件及程序,对全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报名登记、分级报名、填表申报和逐级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评定标准和规则进行说明,使认定委员会委员全面掌握了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评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省佛学院在此次经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认定的相应寺院经师资格级别,将认定委员会推选的89人作为佛学院经师库,为佛学院及分院规范经师聘任提供坚实工作基础。通过此次评定工作,把一批造诣深、品德好、肯奉献的高素质僧才选拔到全省经师队伍中,提高了经师队伍水平,对于加强藏传佛教僧才培养,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