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脸部过敏谁之责

29.04.2016  12:52

  图为小福(化名)

  使用的疤痕修复组合套装正面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东市民和县市民马苏来向记者反映:“在民和县一家药店给孩子买了一盒修复疤痕的药,使用后孩子脸部出现溃烂的症状。”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他在自卑中寻求良药

  记者见到马苏来的儿子小福(化名)的时候,他像个小女孩一样羞涩地低下了头,但是依然可以看到他脸部左侧结了一层血伽的伤疤。

  今年14岁的小福家住民和县满坪镇满坪村。在3岁的时候,他的嘴巴两旁被火炉旁的火钳烫伤。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脸部的烫伤面积逐渐扩大。在采访过程中小福几乎都是低着头,只有和记者聊天的时候,偶尔会抬起头看一眼,当与记者眼神交汇的时候,又会紧张地避开。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去掉脸部疤痕的时候,小福低声说:“上学的时候同学们都说我的伤疤难看,现在不上学了,身边的人还是会说这说那的……”话还没说完,小福的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水。

  小福的父亲马苏来说,小福上到初中后由于学习成绩落后不愿上学,便辍学在家。之后在亲戚的介绍下到拉萨市米林县一家餐饮店打工。在打工期间,一些顾客也对小福的疤痕冷嘲热讽,这让小福的自尊心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了伤害。

  3月的一天,小福给父亲打电话说:“爸爸,广告上说在药店有一种去疤痕的药膏,可以去掉脸部的疤痕,你帮我找找,让我的疤也消掉吧。”听到孩子近乎恳求的声音,马苏来深知孩子多年来的痛苦,决定给孩子买去疤痕的药膏,让孩子的脸也能光鲜起来。

  修复良药让他雪上加霜

  收到孩子的请求后,马苏来来到民和县福鑫医药平价超市,向店员说明了孩子的情况,并说要一款去除疤痕的药。当时,福鑫医药平价超市店员为马苏来拿来了疤痕修复组合套装,并嘱咐按照上面的说明使用,效果比较好。想不到药店店员推荐的疤痕套装良药让儿子雪上加霜。

  在福鑫医药平价超市购买的疤痕修复组合套装售价为48元,装有A、B两支,A装产品名称为康路达牌薰衣草修复凝露,B装产品名称为康路达牌美丽蛇油膏。马苏来将疤痕修复组合套装寄给了在拉萨打工的孩子。小福拿到药后,按照说明涂抹在烫伤的部位,第一次涂上后感觉有些发痒、发热,第三次的时候烫伤部分开始溃烂。事后,小福将用药后的症状及脸部溃烂的照片用微信发给了父亲。父亲马苏来见该症状后嘱咐孩子去医院就诊。

  小福在拉萨市米林县120人民医院就诊后,诊断结果为使用疤痕修复组合套装导致过敏,医生嘱咐停止涂抹该药膏。孩子使用药膏后产生过敏,马苏来当即到福鑫医药平价超市向销售该药膏的店员询问情况,并给店员看了孩子的照片。当时店员说,让孩子去当地医院检查一下。马苏来告知已经检查了,是用药过敏导致的。对此,药店店员提出给马苏来1000块钱,此事就此了结。但马苏来当时没要这钱,执意要带孩子过来让药店给看一下。

  药店表示私了可以赔偿

  当小福在拉萨市米林县120人民医院确诊为药膏过敏后,马苏来先后7次去福鑫医药平价超市理论。在第三次的时候见到了该店老板。马苏来说:“老板当时说如果私了的话,自己承担1000块,批发商承担1000块,厂家承担1000块。一共给我3000块钱。但是我没答应,要求药店带孩子去治疗,或者赔偿8000元。”

  记者来到民和县福鑫医药平价超市,却没有见到该店负责人。据该店聘请负责抓中药的店员告诉记者:“如果私了,我们老板是愿意赔偿的。但是小孩的家长带着老人小孩背着行李在店内无理取闹,对来往的顾客说,我们店卖的是假药,不要购买,会吃死人之类的话,严重影响了药店生意。无奈之下,我们拨打了报警电话,这件事情才平息下来。”

  在两天的采访中,记者一直没有见到老板。该药店的其他店员都拒绝接受采访。店员也拒绝向记者提供老板的电话号码,之后记者在店员的介绍下向老板母亲询问了情况。老板母亲告诉记者:儿子去订货了,这事情只有儿子才能做主,回来后及时与记者联系。记者将联系电话留给老板的母亲,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未接到老板的来电。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福鑫医药平价超市老板同意私了此事,但是未能与马苏来达成最后的协议,他也不反对用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

  监管部门各有说法

  4月25日,记者与马苏来来到民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小福使用疤痕修复组合套装导致的过敏案件是4月18日来投诉的,当时工作人员立马到福鑫医药平价超市对该店的所有资质和药品进行了检查,该药店手续和资质合法。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马苏来所提供的祛疤痕修复组合套装时,发现小福所用的疤痕修复组合套装上没有批号和生产日期,而且,马苏来也无法提供在民和县福鑫医药平价超市购买该药品的票据。但是,在检查民和县福鑫医药平价超市提供的相同的疤痕修复组合套装上,却有批号和生产日期。

  对此,民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已经与疤痕修复组合套装生产地的相关监督单位进行了沟通,并向对方发函要求进一步调查。目前,药品生产地相关部门还没有回复任何信息。

  随后,记者又来到民和县工商部门了解了情况。该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苏来已经来过消费者协会,但当时的情况是双方正在协商,没有达成协议后来投诉的。基本的情况是,马苏来要求赔偿8000元,而药店却只愿意赔偿3000元,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对于没有达成协议的消费纠纷,消协无法继续调解,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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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发生在小福身上的事件,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人士。业内人士表示,市民购买药品时首先不要轻信医药广告;其次要检查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日期。市场上销售的药品都有一个“批准文号”,如果是国产药品,一般的格式是“国药准字HXXXXXX”(H表示这个药品是化学药品,X为数字,前四位一般表示审批的年份)或者“国药准字ZXXXXXXX”(Z表示这个药品是中药,X为数字,前四位一般表示审批的年份)。而对于进口药品,SFDA核准的是“注册证号”,形式为:HXXXXXXXX(X为数字,前四位一般表示审批的年份,也有以字母X开头的)。

  另外,也有市民支招:一定要到正规合法药店购买药品,并要求药店开具票据。还要注意查看药店是否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