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为房产毒杀奶奶未遂致五龄童身亡

03.04.2015  15:09
核心提示:悲剧!一个即将技校毕业的18岁青年,为了房产,竟向朝夕相处的奶奶下毒。未遂后,被扔掉的“毒露露”竟毒死了一个收废品家庭的5岁男童。昨天,在海淀法院,潘某有些颓唐地坐在被告席上,认可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

悲剧!

一个即将技校毕业的18岁青年,为了房产,竟向朝夕相处的奶奶下毒。未遂后,被扔掉的“毒露露”竟毒死了一个收废品家庭的5岁男童。

昨天,在海淀法院,潘某有些颓唐地坐在被告席上,认可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他说:“毒死奶奶,只是因为怕被赶出家门,只想要一块属于自己的空间。

涉嫌故意杀人:

图谋毒害奶奶守住房子

灰色绒裤、白色长袖T恤,把1.8米的潘某衬托得更加消瘦和苍白,颧骨高耸,表情冷漠。他扫了一眼座无虚席的旁听席,没有看到自己的亲人,眼眸瞬时黯淡。坐下时,他双手搅在一起,耳朵通红。

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

那是2013年的国庆节,潘某买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露露牌杏仁露,作为送给爷爷奶奶的礼物。奶奶杨某只喝了几口露露就感觉不对,吐了出来,即便如此,还是上吐下泻了好几天。潘某当庭承认,他向露露里注射了亚硝酸钠,一种3克左右就能致命的化学物质。

你和奶奶有矛盾吗?”法官问。

表面上没有,但心里总对她反感,亲近不起来。”潘某说,之所以和奶奶疏远,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奶奶并非亲奶奶,而是爷爷后娶的妻子。

你为什么想毒死奶奶?”法官继续问道。

为了房子。”潘某清了清嗓子,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从小,潘某一家就和爷爷奶奶住在一间60平方米的三居室里,潘某和因病驼背的妈妈、患有侏儒症的爸爸住在一间房,挤在一张床上。这种生活模式一直持续到案发,即潘某18岁的时候。

从我上初中开始,每次上床睡觉都很痛苦,很久不能入睡,我不希望身边有别人,哪怕只有一小块地完全属于我自己也好。”潘某回忆说,当时有亲戚提出把另一间房子给自己住,但爷爷奶奶拒绝了。后来,爷爷奶奶还提出要自己一家申请保障性住房。“我感觉很坏,觉得要被赶出家门了。”潘某说,就是这时他从父亲那里得知,奶奶并非亲奶奶。

自此,潘某对爷爷奶奶的态度大变,不仅没有日常交流,甚至见面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潘某说,他当时认为,房子是爷爷的,如果爷爷先去世了,房子就归奶奶一个人,那么他们一家一定会被奶奶赶走,好把房子留给两个“姑姑”,即奶奶的亲生女儿。这一想法,源于潘某收看众多法制节目播放亲人争夺房产的案例。

有一定化学知识的潘某想到下毒,让奶奶缓慢中毒,好像自然死亡。

逢年过节,我父母都会给爷爷买啤酒、给奶奶买露露,我觉得可以往露露里投毒。”潘某骗母亲,知道有一家小店买露露便宜,就在2013年10月前夕,主动要求买露露。

潘某先找到一家化学品公司,谎称自己打翻了学校的化学试剂,需要补充回去,花40元买了一大瓶500克的亚硝酸钠,又在京东订购了一箱露露。经过一番尝试和试验,潘某用一盒露露稀释了10多克亚硝酸钠后,注入了大约21盒的露露中,又重新封好外包装,把一箱“毒露露”送给了奶奶。

10月中旬,潘某患上肺炎,已经喝出露露有问题的奶奶,把剩下的露露“退给”潘某,说“喝这个补充营养”。

我住院时,就有些后悔了,看到奶奶把露露退了回来,松了一口气。”潘某说,他把一箱露露塞到了暖气底下,为了防止爸妈喝,他骗父母露露坏了,谁都别喝。刚开始,潘某每天把露露挤出来,扔掉三四盒,奶奶以为喝了,还问母亲“有没有事?”母亲虽然明知道儿子没喝而是扔掉,却说“喝了,没事。”因为母亲担心让婆婆以为潘某是故意买质量有问题的露露。

随后,母亲说她要直接把剩下的半箱露露都扔掉,但潘某断然拒绝,“我自己扔,谁都别碰!”可母亲没有听儿子的,还是于去年1月5日私自把剩下的9盒露露扔到了小区垃圾桶里。

这也造成了另一个更大的悲剧。

过失致人死亡:

5龄童误喝“毒露露

毒露露”被扔掉不久,被拾荒老太李某从垃圾桶里捡走了。随后,她找到收废品的许某卖废品,想起许某有个儿子,就拿出3盒露露说是别人送的,塞到许某手中。

李老太回家时,边蹬三轮边喝下露露,立刻感觉不舒服,幸亏儿子送医及时,经医院检查是中毒,导致应激性溃疡,后经鉴定,其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许某的5岁儿子就没这么幸运了,喝下露露后,肚子绞痛,嘴唇发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孩子的父亲意识到儿子的死亡和露露有关,打电话报警。民警根据这一线索,追踪到了潘某的母亲,随即到潘某家中调查。

我记得警察来家那天,我问奶奶怎么了,她说‘你买的露露惹事了,视频监控里看到你妈了。’”潘某说,当时不知道“毒露露”伤及无辜,就把要毒死奶奶的事全都告诉了民警。

虽然,潘某认可过失致人死亡的指控,但其辩护律师认为,潘某没有主观和客观上的故意。“被告人向其母亲强调‘要自己扔’,实际上是准备销毁,所以他不能预见母亲私自把有毒饮料直接扔掉了。”律师说,案件中李老太也是个关键,明明是从垃圾桶捡来的饮料,还骗被害人一家是别人送的,扔到垃圾桶中的食物有问题是常识,李老太欺骗行为也应负一定责任。而且,孩子的父母收到别人送的东西,没有仔细检查就让孩子进食,存在监管不严的责任。

放屁!”坐在附带民事席位上的男童父亲大喝一声,打断了律师。“如果知道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饮料,我会让儿子喝吗!我们有什么责任?!

据悉,男童一家提出了72万元的赔偿金额,但和潘某一家没有达成一致。

我愿意尽我所能赔偿被害人的家庭,我出狱后,应该向他们尽孝道。我不奢求原谅,我应该付出代价。”但是潘某也说,自己家庭贫困,其现在是没有毕业的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实际赔偿是非常困难的。

律师还提出,潘某是因为担心父母被赶出家门,在不到18岁、即未成年时有了杀人的想法,虽然实际作案时已年满18岁,但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希望法庭以教育、感化为方针,从轻、减轻处罚。

必须严惩!”男童的父亲反对。

检察官也认为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的奶奶从来没有出现过争夺房产的行为,而是允许被告人一家在这个房屋中生活了20多年。争夺房产完全是被告人的臆想,仅凭猜测,他就向共同生活了近20年的亲人下杀手,足见其内心冷酷无情,让人不寒而栗。

听到法官问自己“知道房子是谁的吗”时,潘某说一直以为是爷爷的,但没见过房产证,没看过上面的名字。此时,检察官出示了房产证,证实房屋是由爷爷奶奶二人用工龄共同出资购买。法官进一步向潘某解释:“这说明,房子并不是你爷爷一个人的,而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明白了吗?

潘某简单地应了一声。他在最后陈述时,除了再次向被害男童家庭道歉外,终于提到了爷爷奶奶。“我希望重新建立和他们的生活,出狱后可以让他们安享晚年。

庭后,法院安排了潘某与其父母的亲情会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社会调查员:

成长环境特殊致性格缺陷

虽然潘某在犯罪时已经满18岁,但鉴于其刚满18岁,且是在校生,法院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司法社工对潘某进行了社会调查。社工王徐晖对潘某的分析颇为中肯。

住房问题只是这个悲剧的导火线,经我走访发现,这个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互相之间充满了不信任感。”王徐晖分析,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导致了潘某自卑又自我的性格,不断放大自身危机,有着强烈的“以我为先”的价值观,缺乏对他人的感受能力。从整个作案过程中也可看到,潘某只考虑自己如何逃避责任,而完全漠视他人生命。

王徐晖建议,潘某需要加强对生命的敬畏感,但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现场采访

庭审后,记者短暂采访了潘某。

记者:你是开庭时才知道房子是爷爷奶奶共同所有吗?

潘某:是。

记者:如果早知道,还会毒害奶奶吗?

潘某:不会。

记者:你平时和父母沟通多吗?

潘某:还算多,但真正苦闷的事情,不和他们说,都是和陌生的网友说。

记者:为什么不能和父母、爷爷奶奶好好沟通,看能不能单住一间房子呢?

潘某:当时觉得都要被赶出来了,说了也没用,还不如不说,直接做,一次性解决。

记者: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的后果?

潘某:当时就想必须守住房子。

记者:现在呢?

潘某:现在看得很淡了,觉得房子什么的都无所谓了。

记者:有没有想过靠自己努力帮助父母改善生活状况?

潘某:我作案后不久,学校就通知我实习分配,马上就可以有工作,能有收入了。但之前,没想过。

记者:今后如何面对爷爷奶奶?

潘某:随着时间过去,他们也许不会原谅我,但对我的恨意会少一些吧。我只希望我父母还能和爷爷奶奶和睦地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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