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

26.06.2016  22:43

为全面准确掌握州行政执法人员底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的通知》(青府法〔2016〕23号)的要求,海北州全面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的通知》(北府法〔2016〕09号),对州除法定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组织在编在职在岗的,且经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含行政执法监督证和行政执法证)的公务员外,其他在编但不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含借调、离岗等)的人员,或者临聘、合同制、工勤、执法辅助等人员均进行了严格清理。此次清理共分三个阶段自查阶段、清理阶段、公示阶段。目前已经进入第三阶段工作。经过认真细致的清理工作,全州目前共有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2666人,其中州直685人、门源县696人、祁连县515人、刚察县376人、海晏县394人;按要求注销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465人,其中州直130人、门源县71人、祁连县93人、刚察县95人、海晏县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