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六个市州出台政策支持宽带青海建设促进信息消费工作

26.05.2015  17:03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落实省统筹推进信息化和宽带青海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全省各市州以《“宽带青海数字青海”战略规划》和《青海省促进信息消费发展规划》为总目标,积极推动建设宽带青海促进信息消费工作,为加快宽带青海建设促进信息消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海东市、海西州、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和格尔木市等市、州政府积极作为,结合当地实际,以支持和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相继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均对当地通信基础设施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加快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有效提高移动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二要科学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政等相关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三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严格落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所在地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政策;四要做好通信设施保护工作,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的,要依法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补偿;五是要求所属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细化具体的支持措施。同时强调,各地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负责解决好规划衔接、物业服务、用地和建设相关审批、打击通信设施盗窃破坏、用电引入和媒体宣传等问题。

      此外,海东市政府要求在移动通信网络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网络和信息安全水平明显增强;海西州政府要求各地在制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时应统筹考虑应急通信保障,有关部门应为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工作提供便利;海南州政府要求当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和审批工作,依法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不断提高通信设施建设审批效率;黄南州政府明确和细化了当地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公安、供电、广电等部门职责;果洛州政府要求当地相关部门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选址、用地审批和用地等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